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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消防救援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

2023-08-19 | 1476|

为加快全省消防救援队伍转型升级,提升消防救援综合保障效能,打造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全力服务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规划,并作为《山东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的专项规划配套实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紧扣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快消防救援理念、职能、能力、装备、方式、机制转型升级,推进消防救援队伍从应对“单一灾种”向处置“全灾种、大应急”转变,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水平,加快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规划目标


(一)2030年总体目标。到2030年,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消防救援体制,建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救援能力体系,增强风险防控、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综合保障能力,有效应对各类灾害事故。


——作战指挥体系更加顺畅。预警响应、信息共享、应急联动、联合保障等作战指挥体系全面建成,实现统一指挥、分级指挥、精准处置。


——救援力量体系更加健全。国家、专业、专职、志愿“四位一体”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全面形成,队伍规模和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综合救援行动更加有力。指挥协调、精准布兵、专业救援、机动作战能力提升,科学高效应对处置“全灾种、大应急”的机制形成,主力军和国家队作用更加凸显。


——综合保障能力更加高效。消防通信、消防装备、战略投送、卫勤救护、战时生活等保障能力全面加强,应急处置与救援的保障更加精准高效。


(二)2025年中期目标。到2025年,全面提升队伍专业素质和应急指挥水平,实现从应对“单一灾种”向处置“全灾种、大应急”转变,充分发挥消防救援体制机制新优势。


——指挥机制转型升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应急部门统筹协调、消防队伍主调主战、各方力量高效协同”的全要素联合作战指挥机制基本形成。


——救援力量转型升级。消防救援站不断建强,小型消防站织密建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发展壮大,消防力量布局更加合理,逐步建成需求与储备相一致的消防力量覆盖网络。


——救援能力转型升级。新型作战训练体系逐步完善,综合风险分析研判和预警机制深入推进,全面提升应对复杂灾情的应急救援能力。


——救援装备转型升级。应急救援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科技研发与实战应用有效结合,满足全灾种、全地形、全气候条件下的遂行救援任务需要。


——战勤保障转型升级。单兵保障、遂行保障、属地保障、跨区域保障等多元化保障模式进一步完善,打大仗、打持久战的保障能力全面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消防执勤布防体系。


1.打造省级战区“2小时”灭火救援圈。加快建设省森林火灾、危化品事故灾害、自然灾害、矿山和地质灾害、海洋灾害5个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和鲁东、鲁中、鲁南3个区域灭火与应急救援中心,结合地域灾害扩容具备洪涝灾害、山林火灾、地震、核辐射等专业处置能力。到2020年,5个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实行过渡期实体化运作,鲁中、鲁南区域灭火与应急救援中心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到2021年,5个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完成550名专职消防员招录,鲁东区域灭火与应急救援中心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到2022年,5个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基本完成基础设施、消防信息化等项目建设,配齐车辆装备,初步建成指挥调度、教学训练、实训演练、生活服务和战勤保障五大功能体系,满足基本执勤条件;到2025年,完善特种灾害救援等实景训练设施,全面承担省内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和全国跨区域增援任务,打造成实战实训、快速行动、专业指挥、综合救援、持续保障的拳头力量。


2.打造市县建成区“5分钟”灭火救援圈。开展市县辖区主要灾害事故风险评估,优化消防站点布局,分区域建强编成科学高效、人员满额精锐、装备合理精良的特勤消防站、一级消防站,打造整建制出动、独立作战、增援攻坚的灭火救援专业中心站。围绕中心站灵活建设织密二级消防站、小型消防站,缩短作战半径,构建“一域多站、单元合成、布防合理”的“蜂巢式”消防站点布局,形成网格化快速响应体系。到2021年,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完成规模结构和力量编成优化调整。


(二)加强消防专业队伍建设。


3.建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强国家地震救援济南大队、国家水域救援青岛大队、国家山岳救援泰安大队和国家地震救援搜救犬培训基地。各地建强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城市综合体、石油化工等灭火救援专业队伍和地震、山岳、水域、洪涝等多灾种应急救援专业队伍,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4.规范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以消防队站建设为牵引,科学规划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与“国家队”一体建设、同步发展。城市消防站“国家队”执勤人员不足的,通过征招政府专职消防员补齐。加强乡镇消防队伍建设,到2023年,符合《乡镇消防队》(GB/T 35547-2017)建队条件的乡镇全部完成建队任务;到2025年,其余乡镇完成建队任务,形成覆盖城乡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


5.发展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按照专常兼备、平战结合、反应迅速的要求,依托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单独组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到2021年,全省13个森林防火重点市分别组建一支50至100人的市级森林消防大队,92个森林防火重点县(市、区)分别组建一支不少于50人的县级森林消防中队;到2025年,全省除13个森林防火重点市以外的其他市结合实际统筹建立森林消防队伍,形成保证重点、辐射周边的森林灭火救援力量体系。


(三)加强社会消防力量建设。


6.加强微型消防站和社区应急救援站建设。按照《山东省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DB 37/T 3486-2019),到2020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完成建站任务;到2021年,行政村、委托物业公司管理的社区全部完成建站任务;到2022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和除行政村、委托物业公司管理的社区以外的居民小区根据需要逐步建成。在老旧小区集中区域,通过社会出资、政府补助等方式,建设社区应急救援站,承担消防巡查、宣传培训及初期火灾处置等基本公共安全职能。到2020年,各地结合城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制定社区应急救援站建设计划,明确建设任务;到2025年,2005年以前建成且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完成社区应急救援站建设任务。


7.发展企业专职消防队伍。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等13部门《关于规范和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鲁公发〔2017〕76号),全面压实企业依法应建尽建专职消防队的法律责任。到2023年,全省大型石化企业按照特勤消防站标准建立专职消防队;到2025年,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化品的大型企业按照一级城市消防站标准建立专职消防队;到2028年,符合建队标准的其他大型企业按照二级城市消防站标准建立专职消防队;到2030年,所有危险性较大的中小型危化品生产企业按照二级城市消防站标准建立专职消防队。


8.加强消防技能人才和志愿力量建设。健全消防技能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每两年举办1次全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广泛开展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建立山东省消防志愿服务平台,定期开展“119”消防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到2022年,成立山东省消防志愿服务总队,各市成立消防宣传志愿服务支队和应急消防志愿服务支队;到2029年,各级消防志愿者人数达到所在城市总人口5%。


(四)健全消防作战指挥体系。


9.完善应急救援力量联调联战机制。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全省应急救援力量联调联战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0〕15号),有效整合全省政府、企业、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救援专家,统筹协调各行业、领域专项指挥部,分灾种、分规模制定完善应急响应程序和预案,明确各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调度、信息共享、力量联动程序及职责分工,建立统一、权威、专业、高效的重大灾害事故预警响应、应急联动、领导指挥体系。


10.提升应急救援指挥智能化水平。依托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建成上下互联、左右衔接的全省统一作战指挥平台。到2020年,省消防救援总队完成平台主体框架建设,实现与省应急指挥中心、省有关部门以及各级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公安、自然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有关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到2023年,省、市、县三级政府分别为本级社会应急救援力量配齐作战指挥终端设备,实现对各级应急救援力量的联合调度指挥。


11.提升灾害事故安全风险预警能力。通过政府大数据平台,深入融合相关行业部门业务信息,分级建设火灾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和城市火灾防控大数据库,开展火灾风险预测预警大数据分析,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分级预警。结合各级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抗震救灾等指挥协调机制框架,建立健全信息会商研判和预警通报机制,增强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指导相关队伍落实应对防范措施。到2025年,省消防救援总队、各市消防救援支队完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到2030年,完成城市消防火灾防控大数据库建设。


(五)加强消防应急通信保障。


12.加强消防救援应急通信力量建设。立足跨区域联合作战和断路、断网、断电等复杂情况,建强省、市、县三级消防救援应急通信保障队伍,逐步构建适应各类灾害处置的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到2021年,省消防救援总队、各市消防救援支队配备全地形卫星动中通指挥车、轻型卫星便携站、多模单兵图传设备、聚合通信设备、融合通信平台等配套保障装备;到2022年,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完成PDT数字集群基础设施建设;到2023年,省消防救援总队、各市消防救援支队建强消防无人机分队,配齐配强固定翼、多旋翼、系留悬停等各类无人机。


13.建立重大灾害事故现场通信协作机制。具有相应应急通信保障能力的通信运营商与消防救援队伍建立应急通信协作机制,遇有重大灾害事故,遂行出动、协同作战,保障现场通信畅通和消防指挥调度网专线快速接入。各地将消防救援队伍现场指挥部作为政府灾害救援现场指挥部图像、信息的汇聚中枢。到2025年,具有相应应急通信保障能力的通信运营商配合省消防救援总队建成卫星基站车编队,实现移动搭建通信网络功能。


(六)加强消防救援装备建设。


14.优化消防装备结构。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灭火救援任务需要,深化装备建设评估论证,按照主战、辅战、增援三级分类,合理调整灭火、举高、专勤、保障类装备配备数量,分级分类优化统型,成建制、成体系、成规模配备装备。加强特种灾害救援装备配备,特种灾害救援装备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配备比例不低于10%。到2022年,各地按标准配齐火灾及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森林草原防灭火、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紧急医学救援等专业装备,按需配备近海、内河水域救援和冰雪灾害救援等专业装备。


15.加强攻坚装备配备。根据辖区灾害事故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主灾种攻坚车辆装备配备。在高层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火灾高风险区域,加强多功能城市主战、举高消防车以及内攻搜救、楼梯运送、便携破拆等装备配备。在城市轨道交通、大体量地下建筑火灾高风险区域,完善高风压排烟消防车以及侦察(灭火)机器人、搜救定位、轨道运输、通信联络等装备配备。在化工火灾高风险区域,完善大跨距举高喷射、灭火冷却、洗消侦检消防车以及消防机器人、无人机、远距侦检等装备配备。有条件的市为消防救援队伍配备挖掘、破拆、装载等工程机械。


16.加强新型装备研发配备。着眼特殊火灾和特种灾害事故处置需要,组织研发高层建筑灭火、智能无人应急救援、轻型智能工程机械、高速公路救援警戒、危险作业机器人、无人机投送等新技术装备。建立新装备试用验证评估制度,借鉴“孵化器”运作模式,加快装备研发和革新成果推广,加强先进实用新型装备配备应用,逐步形成作战、装备、科研、企业等部门协同配合的装备研发生产、配备使用格局。


(七)加强消防战勤保障建设。


17.完善应急救援联勤保障模式。将消防救援物资保障纳入政府救灾物资调配序列,建立应急资源紧急征用和跨区域调配机制。完善装备器材、灭火药剂和生活物资社会化存储、动态存储、应急供应、售后服务响应和技术保障等社会化联勤保障模式。卫生健康部门、消防救援队伍加强联勤协作,提升院前伤者救护能力。到2023年,依托区域应急救援中心设立区域性消防战勤保障中心,丰富物资品种,优化装备布局,推动模块化物资储备。


18.强化应急救援力量投运能力。加强航空、铁路、公路、水运等应急运力储备,充分利用地方物流企业资源,构建快速运输投送网络。到2022年,建立水、陆、空应急调运调配和绿色通道机制,提升物资装备快速装卸、轻装人员和伤病员空运及物资装备空投等能力;到2025年,每个区域性消防战勤保障中心分别组建应急保障物资运输队,构建形成应急保障物资“2小时”运输圈,满足本地区同时发生2次较大灾害时,达到一次性将防护装备及消耗性救援器材、灭火药剂等物资运送到位的标准。


(八)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19.加强城市消防站建设。结合各地新一轮城市规划修编,编制修订消防专项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步实施。各地结合消防救援力量布防结构,逐年细化制定消防站建设计划,加强消防训练基地和训练设施建设,满足辖区主要灾害事故救援能力训练需要。到2020年,全省化工园区全部建成特勤消防站。针对商业密集区、耐火等级低的建筑密集区、老城区、历史地段,以及现有消防救援力量难以及时到达的区域,采取新建、改建、配建、租赁等方法,灵活建设小型消防站。


20.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加快市政消防水源建设,实现城市建成区消防水源全覆盖。化工园区补齐市政消火栓,利用江河湖海水库等天然水源地,建设消防专用取水码头或引水设施。在供水能力不足以及地震设防地区建设市政消防水池等储水设施,开放沿街大型建筑消防水池,作为临时应急水源。市政或供水企业加强市政消火栓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完好率达到100%。到2025年,各地依据当地消防专项规划,补齐市政消火栓等消防水源保障设施建设欠账。


21.实施消防车通道畅通工程。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职责,统筹考虑消防车通道布局,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公安、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应用消防车通道视频监控识别报警等技防措施。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消防等部门建立合作机制,督促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九)加强“智慧消防”建设。


22.深化物联网信息技术应用。省消防救援总队制定全省消防物联网建设相关措施,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物联网建设,分级打造统分结合的物联网专属应用平台。到2022年,升级城市消防远程监控平台,扩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设施联动控制等功能;到2025年,试点打造消防救援队伍车辆、人员、器材物联网信息平台,实现灭火救援作战全要素信息动态采集、综合分析;到2030年,优化整合各类物联网平台数据,实现城市消防监测、车辆装备管理等智能化应用。


23.加强公共消防设施信息化管理。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水务部门指导供水企业配合消防部门建设基于GIS地理信息技术的公共消防设施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对市政管网、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信息的实时共享。到2025年,省、市两级建成数字化管理平台;到2030年,各级实现消防水源的数字化标注及数据共享。


(十)加强消防经费保障。


24.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相关规定,按照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有关要求,出台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全省地方消防经费保障长效体制,加强和规范经费管理,促进全省消防救援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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